通知公告

关于万家乐同学主动退学的处理意见

万家乐同学已明确退学意愿,自本学期开学以来,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,长期 未返校,全程未参加学校教学活动。根据《普 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 及《河南新乡工商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(暂行)》第三章第 五节第二十七条、第二十八条规定,该生符合退学条件,按主动退学处理,特此公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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